各学院(研究院):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学科交叉优势,瞄准高标准、高质量、高能效持续发力,加快高精尖融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促进交叉融合发展,教育部前沿学科交叉中心拟面向校内人员开展兼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兼聘适用于学校全职聘用的专任教师,根据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在校内跨校区、跨学院、跨学科承担一定量的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兼聘活动。
二、专任教师兼聘由个人申请,需主聘单位、兼聘单位同意,并签订兼聘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兼聘教师在主聘单位与兼聘单位开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工作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就管理、待遇、资源支持、成果归属等方面进行约定。
三、专任教师依托主聘单位和兼聘单位取得的成果产出,可作为个人有效业绩,按学校相关规定在个人考核、岗位晋升等工作中使用。原则上,专任教师在兼聘期间取得的成果归属由主聘单位和兼聘单位商定,原则上不重复使用。
四、校内兼聘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主聘单位组织开展。兼聘期间的工作成果可以作为考核业绩。兼聘单位按兼聘协议约定进行兼聘工作考核,向主聘单位提交考核报告。
五、原则上,兼聘协议的聘期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教师在主聘单位聘任合同的终止日期。
六、有意向的教师请提交书面兼聘协议至前沿交叉科学院办公室(朱倩云,求是楼418,qianyunzhu@bit.edu.cn)。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朱嘉宝 中心教学楼210 (68912334)
前沿交叉科学院 朱倩云 求是楼418 (68915933)
人力资源部
前沿交叉科学院